中國江蘇網12月2日訊(記者 米格西裝)買車第一天無照試駕翻車身亡,賣車方卻承擔了10%的法律責任,原因是這輛車是報廢整修車。記者今日從江蘇灌南法院瞭解到,車行老闆吳某賣車賺400元,卻為此付出31429.3元的代價。
  吳某在灌南經營一家農用車修理店。去年4月份,吳某以3400元的價格收了一輛脫審應報廢的農用三輪車,整修後於今年9月24日以3台北港式飲茶800元的價格賣給了馬某。
  由於馬某無駕照,吳某便將車送到馬某家台北港式飲茶。馬某接車後,便將該車開到路上去試車,卻因不會駕駛導致車輛翻倒,馬某被當場壓死。
  法院介紹說,吳某在明知該車無牌無有效行駛證情況下,依然將車出售給馬某,即使其對馬某發生此事故不存在直接侵權行為,但其在將該車出售給馬某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過錯,故並酌定由吳某承擔10%咖啡機的賠償責任。  (原標題:買車第一天無照駕駛翻車身亡 賣車人售報廢車賺400賠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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