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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京華時報記者潘秀林新華社報道針對杭州為“救市”推出“限降令”的有關報道,杭州市物價局、市住保房管局昨天下午發佈消息稱,該市近期出台的一些措施是為了規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規範有序,並非個別媒體所說的限降行為或“限降令”。
  昨天有媒體報道,杭州政府部門規定,自本月23日開始,如果商品房實際成交價低於備案價超過15%,將被通過技術手段限制網簽。隨著樓市下行,多地紛紛“救市”,繼限購放鬆之後,傳聞中的“限降令”將開始實施。
  據報道,杭州一些樓盤之前有不少客戶認購但未轉簽,在接到相關通知後,一些樓盤的售樓人員立即通知客戶進行簽約。在過去一周,杭州多數降價樓盤的開發商被房管部門約談,並被告知房管和物價部門將推出降價備案制度。
  對此,昨天下午,杭州市物價局、市住保房管局表示,該市曾發佈規定,新建商品住房降價或優惠促銷應做到規範有序,降價和優惠促銷時,應做到範圍明確、規則透明、幅度合理,清晰標示原備案價格、現銷售價格、活動期限。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降價幅度超過15%,就屬於隨意調整價格,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重新向物價部門申報備案。
  杭州市物價局、市住保房管局還指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後,銷售現場標示價格和申報備案價格、網上公示價格應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調整,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備案價格。提高銷售價格的,需重新備案公示,未經備案公示或調價理由不充分的,不得提高銷售價格。對未售房源銷售價格明顯偏離原備案價格的,需要重新申報備案。
  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規定的目的是進一步規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針對的是個別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銷售現場標示價格和申報備案價格、網上公示價格不一致,申報價格虛高,申報備案後隨意調整價格以及發佈使人誤解的價格信息誤導購房者等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根據建設成本及市場供求等情況調整價格,我們會根據開發企業的調價申請及時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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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字不降不代表市場不冷清
  “杭州出台這樣的行政手段其實並不能阻止房價下滑,只是在數字上表現好看一些罷了。開發商想降價仍有很多辦法,比如送車位、送物業費、送會所會籍等等。”亞豪機構總監郭毅對記者表示,但數字上的不下降,並不代表市場不冷清。如果開發商受此政策制約無法採用降價方式吸引購房者,反而造成市場交易停頓的話,會對樓市產生更大的不利。畢竟在高杠桿的開發模式下,開發商必須要保持一定的周轉率,一旦現金流失控,可能出現的樓盤爛尾、民間融資成本高企等現象,影響的將不僅僅是房地產市場。京華時報記者潘秀林  (原標題:杭州限房價下降上限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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